2025年南宁市专用通信服务中心(南宁市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宣讲会
举办时间: 2025-03-17 10:00 举办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304
南宁市专用通信服务中心(南宁市保密科技
测评中心)2025年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有关部门同意,南宁市专用通信服务中心(南宁市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决定在有关高校2025届毕业生中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名。根据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专用通信服务中心(南宁市保密科技测评中心)是由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的设在机构南宁市国家密码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承担南宁市党政军机关专用通信保障和信息系统测评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名,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6.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向所在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提交报名材料,由其汇总初审后交至南宁市国家密码管理局。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信息在招聘单位资格审核前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重新提交材料。招聘单位资格审核中或资格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能再修改。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党员证明(所在党支部开具的书面证明)、学校(学院)盖章就业推荐表(作为学历、学位、专业审核的初审依据)。
3.《南宁市专用通信服务中心(南宁市保密科技测评中心)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并在表格签名处亲笔签名。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5年3月11 日,要求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11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
南宁市国家密码管理局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及所公布的岗位招聘条件根据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反馈审核结果(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存档相关资料并向其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考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知识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知识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设在南宁市,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由南宁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告知考生所在学校,考生可向所在学校查询分数。笔试合格线由南宁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划定并向考生所在学校发布。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资格审查及名单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南宁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以下材料:除身份证外的报名阶段所需审查材料原件及考生本人社会关系表,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等。招聘单位通过电话、书面或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上述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后续考试的资格。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的,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或由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核准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经审核后,面试人选名单在市委办公室内部公示栏公布,并根据招聘工作程序提前书面或短信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设在南宁市,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入围人选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场由考生签字确认后公布。如考生面试成绩同分则当场进行加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本次招聘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50%的总和,即: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排名于面试当天在市委办公室内部公示栏公布。
六、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如以上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在考察对象所在学校,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准确把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结果将及时反馈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按规定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从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政审人选。
七、政审
根据岗位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政审中出现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并从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人选,重新进行考察和政审。政审工作结束后,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经考察、政审合格后进行体检。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组织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市委办公室室务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市委办公室内部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后,须在该岗位上工作满5年,未满5年的,人社部门不予办理岗位变动手续。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相关内容信息须注意保密,可以内部公开或一定范围内公开,但不得将此公告全文及附件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和社会媒介上发布。
南宁市国家密码管理局联系人:莫如乐,0771-2863652、13878806024;邹宇,0771-5501229、15977108173。
附件:1.南宁市专用通信服务中心(南宁市保密科技测评中心)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南宁市专用通信服务中心2025年度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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