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1-04-14 20:01:12| 点击量:次
行政区划: 袁州区 | 经济类型: - |
单位性质: 高等教育单位 | 单位行业: 教育 |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一、学校概况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6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校,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优质专科高职院校、江西省“双高”计划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院校、江西省首批接受外国留学生院校。学校在建新校区占地面积1500亩,将于今年6月投入使用。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万余人,教职工854人,其中副高以上230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282人,“双师型”教师292人。
学校设有护理学院、医学院、师范学院、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财会金融学院、电商与旅游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9个二级学院及5个教学单位,开设护理、临床医学、学前教育等44个专业,现有国家骨干专业5个,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4个,江西省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4个,江西省高职院校优势特色专业2个,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实训中心4个。
学校秉持“代天工以立人 开万物以昌黎”的办学宗旨,确立“深融合、创特色、铸品牌”的办学思路,进一步深化改革,聚力内涵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朝着建设宜春职业技术大学的办学目标奋力迈进。
因学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诚邀广大英才前来我校工作(学校详情请访问学校网址http://)。
招聘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3.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隐瞒重大病史的,此次应聘无效,立即清退。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时间截止为2021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时间截止为2021年12月31日;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截止发布公告之前。
5.宜春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名,宜春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定向生、免费师范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拒不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 |
院部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要求 |
人数 |
条件要求 |
1 |
教师 |
医学院、医学基础部 |
基础医学或相关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2 |
博士研究生引进采取一事一议,要求45周岁以内(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或学科(专业)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内(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
2 |
教师 |
护理学院 |
100209 护理学 |
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本硕专业相同,第一学历为本科) |
2 |
博士研究生引进采取一事一议,要求45周岁以内(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或学科(专业)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内(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要求30周岁以内(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内(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
3 |
教师 |
医学基础部 |
1001 基础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第一学历为本科)
|
2 |
30周岁以内(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内(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
4 |
教师 |
医学院
|
100202儿科学或100210外科学 |
1 |
||
5 |
教师 |
1003 口腔医学 |
1 |
|||
6 |
教师 |
医学院 |
100302 口腔临床 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第一学历为本科) |
1 |
30周岁以内(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内(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
7 |
教师 |
100215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或100512 针灸推拿学 |
1 |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预计4月下旬,考试时间预计5月下旬,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请关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
五、引进待遇
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并办理上编手续(2021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拟录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根据合同和考核结果享受如下待遇:
人才类别 |
安家费(万元) |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 |
学位津贴 |
入编 |
其他福利待遇 |
博士 研究生 |
60-80 |
15-25(通过申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立项,学校另提供相应科研配套经费) |
1500元/月(到校后获得主持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则学位津贴调整为3000元/月,发放期3年) |
当年调入 即上编 |
1.未取得副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进校前三年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工资和绩效待遇。2.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家属可随调或在校内安排工作,享受同类人员待遇。 |
硕士 研究生 |
无 |
无 |
提供一年过渡性住房或者住房补贴600元/月 |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给予上编。 |
|
招聘咨询电话:0795-3203209 ,联系人:易老师、方老师。
需求岗位 | 需求人数 | 需求学历 | 需求专业 | 其他要求 |
教师 | 2 | 博士 | 影像学与核医学(超声),儿科学,影像学与核医学(核医学),药理学,重症医学,中西医结合药理,耳鼻咽喉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老年医学 | |
教师 | 6 | 硕士 | 临床检验,病原生物学,情报学,皮肤病与性病学,病理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全科医学,免疫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