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防科技奖学金评选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0 19:28:06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防科技奖学金评选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4〕177号)要求,现就启动2024年度国防科技奖学金评选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情况
1.评选对象及需求计划。按照《国防科技奖学金管理办法》,面向全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开展2024年度国防科技奖学金评选工作,各集团需求计划情况详见《2024年各集团国防科技生需求计划一览表(面向华中科技大学)》(附件1)。
2.评选流程。有意申请国防科技奖学金的同学,在与需求单位协商,需求单位考核合格后,填写《国防科技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国防科技奖学金协议书》(附件3)由学生本人签字后寄送用人单位盖章签字,于2024年11月30日17:00之前将《国防科技奖学金申请表》、《国防科技奖学金协议书》学生本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一式四份(纸质版在封面标明申请单位名称)送至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签字盖章。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签署后将返还学生2份(一份学生留存、一份由学生交给需求单位留存)、留存1份、寄送1份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技奖学金办公室)备案留存。
二、相关事项提醒
奖学金获得者需与用人单位签署《国防科技奖学金协议书》,并严格履行协议内容。签约前请仔细阅读《国防科技奖学金协议书》内容,并慎重考虑签约。
奖学金获得者每人每学年奖励10000元,享受国防科技奖学金的学生统称为国防科技生,奖励年限本科生不超过4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不超过3年。国防科技生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到用人单位就业,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国防科技生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规定的相关院校上一学历层次的国防科技学科专业研究生,但应与用人单位重新签订国防科技奖学金协议书。其中,符合免试保送条件的,纳入教育部专项免试保送研究生计划,高校、用人单位和学生协商保送。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