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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防科技奖学金评选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0 19:28:06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防科技奖学金评选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4〕177号)要求,现就启动2024年度国防科技奖学金评选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情况

1.评选对象及需求计划。按照《国防科技奖学金管理办法》,面向全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开展2024年度国防科技奖学金评选工作各集团需求计划情况详见《2024年各集团国防科技生需求计划一览表(面向华中科技大学)》(附件1)。

2.评选流程。有意申请国防科技奖学金的同学,在与需求单位协商,需求单位考核合格后,填写《国防科技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国防科技奖学金协议书》附件3)由学生本人签字后寄送用人单位盖章签字,202411月30日17:00之前将《国防科技奖学金申请表》《国防科技奖学金协议书》学生本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一式四份(纸质版在封面标明申请单位名称)送至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签字盖章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签署后将返还学生2份(一份学生留存、一份由学生交给需求单位留存)、留存1份、寄送1份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技奖学金办公室)备案留存。

二、相关事项提醒

奖学金获得者需与用人单位签署《国防科技奖学金协议书》并严格履行协议内容。签约前请仔细阅读《国防科技奖学金协议书》内容,并慎重考虑签约。

奖学金获得者每人每学年奖励10000元,享受国防科技奖学金的学生统称为国防科技生,奖励年限本科生不超过4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不超过3年。国防科技生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到用人单位就业,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国防科技生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规定的相关院校上一学历层次的国防科技学科专业研究生,但应与用人单位重新签订国防科技奖学金协议书。其中,符合免试保送条件的,纳入教育部专项免试保送研究生计划,高校、用人单位和学生协商保送。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与服务中

       202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