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人事代理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16-05-04 01:01:01
一、办理对象
已与武汉中心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单位不能接受档案及人事关系)的我校应届毕业生。
二、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6月3日。
三、办理地点
武汉市人才市场华中科技大学分市场(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201)。
四、办理程序
(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所需材料:
a.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b.用人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的用人单位信息表(或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c.用人单位不能解决档案和户口的证明;
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华中科技大学分市场办理。
(二)办理报到手续
办理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在8月31日前,根据《武汉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报到流程》,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华中科技大学分市场办理报到手续。
五、毕业生入户方式
(一)挂靠用人单位集体户口
(二)投亲靠友或挂靠租房地派出所
(三)挂靠武汉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在就业半年后、毕业两年内方能落户,须提供:
a.《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b.《毕业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学校保卫部发放的原件);
c.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d.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报告;
f.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就业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咨询服务热线:027-87557173;87556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