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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1 01:01:01

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湖北创新创业,2016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继续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扶持对象为: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学生和毕业3年以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创业项目。

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国家规定依法在湖北省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应一致;

(二)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对象条件,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三)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四)工商注册(或工商变更)时间在通知下发之日前4个月以上,且项目正常运营4个月以上;

(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二、时间安排

418004301700,开始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平台”(http://)注册申报,并按本通知规定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51日至531日,各地进行资料收集、项目审查和实地考察推荐;也可通过举办创业大赛的方式选拔推荐。

61日前,将材料送至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504室杨广老师处(联系方式:027-87542103805

 

三、扶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为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2万至2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导师辅导:为重点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创业指导。

(三)跟踪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和政策咨询交流等服务。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人应是项目法定代表人,应于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在“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平台” 登录注册,按照申报平台要求填写《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书》及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打印纸质版,连同以下材料,按程序申报:

(一)《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书》(从申报平台导出并打印一式四份,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项目公章);

(二)项目商业计划书(一式四份);

(三)申报人身份证和高校毕业证(在校大学生提供身份证和学校证明材料或学生证)复印件;

(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六)其它有关文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