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征集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2 10:20:33
全校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校院(系)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征集宣传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我校院系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征集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总结近年来各院系在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好做法、好机制、好经验,推出一批具有良好实际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宣传推介,深化交流借鉴,进一步调动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质增效,促进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征集对象范围及名额
2023年面向各院系征集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20个,各院系最多推荐1个典型案例。
三、案例内容
典型案例要明确重点、突出特色,聚焦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任务要求,紧密结合院(系)就业创业工作实际,深入挖掘总结具有特色性、创新性、示范性的举措。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2. 构建支持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体系;
3. 建立全员参与促就业工作机制;
4. 积极培育就业市场、开拓岗位资源;
5. 引导毕业生留鄂、到基层、到重点领域、到新业态和新领域就业、参军入伍;
6. 帮扶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
7. 支持毕业生以创业带动就业;
8. 通过实习实训促进就业;
9. 优化就业创业日常咨询和指导服务;
10. 推进就业育人,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将就业教育作为“三全育人”重要环节,开展多元化、个性化职业辅导和生涯咨询;
11.科学规范开展就业统计工作;
12.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
13.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指导服务等。
四、遴选程序
院(系)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征集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分为院(系)申报、专家评审、遴选确定、推广宣传等阶段。
(一)院(系)申报。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院(系) 按要求总结提炼相关工作,向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提交材料。
(二)专家评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院系申报材料进行初选,综合有关情况,得出专家评审意见。
(三)遴选确定。根据申报推荐材料、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典型案例20个,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入选省教育厅案例将作为“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项)”立项重要参考,入选校级案例将作为学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或个人评选的重要参考。
(四)推广宣传。学校将把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发送相关部门和院系,并通过就业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就业信息网、学校新闻网等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推介;举办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典型案例的经验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院系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征集宣传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确保案例质量。各院系要认真组织本院案例的推选审核工作,案例须是院系在实际工作中提炼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材料,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发展成效、经验、启示等,篇幅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
(三)按时报送案例。各院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院(系)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一式两份送至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ob@,邮件主题以“XX院(系)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命名。案例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4月20日。
联系人:周丹
电 话:18942931936
邮 箱:job@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