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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用人司局十四(上海市)招录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6 17:35:00| 点击量:

上海公安有关业务部门招录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

一、基本条件标准

(一)党员或团员;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男生: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学科本科应届毕业生(身高标准1.80米—1.90米);

管理学科(工商管理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本科应届毕业生(身高标准1.80米—1.90米);

工学学科(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兵器类、化学与制药类)、理学学科(化学类)本科应届毕业生(身高标准1.75米—1.90米);

女生:经济学科、管理学科(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身高标准1.65米以上—1.80米)。

裸眼视力4.8及以上,无4门必修课补考记录;无6个月以上境外经历。

二、招录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2020年10月22日18:00前,填写个人报名表(含电子照片、照片格式要求另附)、学校推荐表发招录邮箱;采取线下报名方式。

2、笔试。参加国考(公安专业、行测、申论);

3、体测、心测、体检;

4、面试;

5、政审考察;

6、公示、备案、录用。

招录咨询电话:021-64153348

报名邮箱:jwjzzc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