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3-25 09:29:45
经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批准,新都区将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需人才34名,并在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设点进行现场公开选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引进目标
(一)引进对象
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面向国内外重点院校,引进34名“讲政治、懂城市、会经济、善治理”的党政后备人才。
(二)引进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及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解决事业编制。
二、引进条件
特需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和相关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本科学历为本科第一批次录取。
(三)研究生毕业院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建设高校名单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范围的国内高校。
2.建设高校名单中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范围的国内高校,且专业所属学科列入一流学科建设范围。
3.列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全球排名前100名的国外院校(以发布公告时的最新排名为准)。
(四)因岗位设置需要或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适当放宽引进条件。
(五)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可直接聘用管理8级职员岗位、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可直接聘用管理7级职员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其他
1.博士研究生可享受2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可享受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
2.特需人才在我区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
四、引进程序
(一)公告
在部分高校网站、第三方服务机构门户网站、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27日18:00止,应聘人员发送报名表(详见附件2)及相关资料、图片文件到网申地址(http://)进行报名,或提交报名资料到邮箱(xdzp201903@);并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符合引进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含未在网上报名的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人员自荐书;
(2)报名表;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及就业推荐表(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7月31号之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高校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材料原件。
(四)考核
采用“资格审查+初试+复试”的方式进行。
在高校现场,由考核小组根据应聘者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自荐材料等基本情况和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初试。初试和复试采取面试方式,复试地点在新都区。
(五)体检
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六)考察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聘用
通过考核、体检、考察及公示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监督
为保证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纪检部门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者,立即取消应聘者资格。
咨询电话: 028-89399625
附件1:成都市新都区2019年特需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附件2:成都市新都区2019年特需人才引进报名表
附件1
新都区2019年特需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 ||||
招聘单位 | 岗位类别 | 专业 | 引进名额 | 其他条件 |
新都区区级部门及镇街下属事业单位 | 经济类 |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金融、应用统计、审计 | 8 |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7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文史类 | 哲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马克思主义理论 | 2 |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7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财会类 | 会计学、财务学 | 1 |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7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工程类 | 管理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 6 | 1.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7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2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规建类 | 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 | 6 |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7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农业类 | 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农林经济管理 | 6 |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7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法律类 | 法学、法律、社会学 | 3 |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7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区属公立医院 | 财会类 (医院方向) | 会计学、财务学 | 2 |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7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注:1.“岗位类别”仅代表岗位名称。
2.“专业”特指学科大类(一级学科)名称(例如:0301法学),不是学科门类。
附件2
成都市新都区2019年特需人才引进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入党时间 | ||||||||||
婚姻状况 | 籍贯 | 出生地 | ||||||||||
身高 | kg | 体重 | cm | 既往病史 | ||||||||
报考岗位 | 在高等院校何时担任种职务 | (填写担任的最高职务) | ||||||||||
个人特长 | 身份证号 | |||||||||||
学历 | 学位 | 是否服从分配 | ||||||||||
是否应届 | 参加工作时间 | 联系方式 | (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 |||||||||
取得何种 技能证书 | ||||||||||||
家庭住址 | 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村 | |||||||||||
个人简历 | 高等院校学习经历 | |||||||||||
(注明起止时间、学校、院系、专业及学位名称) | ||||||||||||
工作(实习)经历 | ||||||||||||
(注明起止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是实习经历的应在后面说明) | ||||||||||||
奖惩情况 | (注明时奖惩时间及名称) | |||||||||||
家庭主要 成员及 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政治面貌 | 年龄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备注 | ||||||
签名确认 | 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引进公告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