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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20 16: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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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农村干部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定岗招聘简章
苏州市农村干部学院(苏州干部学院)作为江苏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苏州市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基地,近年来在全面深化教育培训改革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自主创新力、核心竞争力、品牌影响力。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强化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根据《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计划》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招聘2019年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对象
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高校名单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单位 | 岗位 | 开考比例 | 选聘 人数 | 选聘条件 | 报名邮箱(网址) | ||||
单位代码 | 单位 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学历 | 专业 | |||
117 | 苏州市农村干部学院 | 021 | 教研人员 | 教学与科研 | 1 | 2 | 博士研究生 | 社会政治类;经济类; 公共管理类 | szsncgbxy68251470@ |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
2、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选聘单位的电子邮箱,标题统一为:“姓名+毕业院校+学历+所学专业+手机号码”。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及时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
3、开考比例为1:1。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小于10:1的,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由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本单位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者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苏州人才网(http://)和学院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可采用结构化小组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各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人才网、单位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来苏州参加面试的外地高校考生可享受交通住宿补贴(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
六、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的人选,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对象在苏州人才网、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因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市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培养管理。在苏工作期间,根据单位性质和所在地相关人才政策,可申请享受相应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待遇。
八、本简章由苏州农村干部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251470
附件:《报名登记表》
来源: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