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8-11-13 08:39:35
行政区划: 滨海新区 | 经济类型: - |
单位性质: 机关 | 单位行业: 中国共产党机关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受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委托,承接天津开发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统筹教育、卫生、文体、民政、城市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作为展现新担当。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将始终聚焦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紧紧围绕“一四四七”社会治理思路,以“幸福泰达”为抓手,以“智慧社区”为手段,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居民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探索一条先进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现代社会治理模式,为天津开发区经济发展提供高品质的社会公共服务,为滨海新区创建繁荣宜居智慧新城崭新篇章贡献力量。
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外地户籍人员要求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报名表中所填报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所属党政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名。如隐瞒报考,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录工作中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查询
(一)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合同制政府工作人员,其中,综合岗9人,专业岗8人。
(二)毕业院校要求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学科分档应为A-(含A-)以上的院校。
具体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2019年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
考试报名通过网上进行。
(一)查询和报名网址:http:// style="text-align:left;">报名时间:2018年11月8日(周四)-12月2日(周日)
(二)报名相关事项: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提交成功后不能修改。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人员不得重复报名,网上报名需先申请账号填写个人简历信息,个人信息填写无误者再申请报考岗位;在申请报考岗位之前个人信息可以修改,申请岗位之后个人信息将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在申请报考岗位之前仔细检查个人填报信息。
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之比不低于1:5方可开考,否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如被核减,已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请于2018年12月4日(周二)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未通过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四)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缴费。本次招聘考试收取考务费用,45元/科,总计135元。考试缴费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2月4日(周二)9:00至12月6日(周四)16:00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已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18年12月6日(周四)16:30(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在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心理测试。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9日(周日)(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9:00-10:3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10:45-12:15 申论(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13:30-15:00 心理测试
2.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申论成绩×50%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4.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及发放面试准考证
1.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12月29日(周六),上午9:30-11:00(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地点:天津泰达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南海路69号)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如下材料复印件(不退还),并按以下顺序整理:本人生活照1张、报名表(网上报名后同时打印)、学生证(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英语、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证书、校级及以上奖学金、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证书等相关证书。
资格审验合格后,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未领取面试准考证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18年12月30日-31日(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于面试当天8:20前到达考场,未按时到达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谈。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不予录取。
注意事项:进入考场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未在体检当天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综合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空缺的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可通过补录程序依总成绩排序,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及录用
经上述考察程序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址上进行公示。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须服从统一分配。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辅导班。
报名咨询电话:(022)25295914/25295980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
工作日下午14:00—16:00
需求岗位 | 需求人数 | 需求学历 | 需求专业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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