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华中科技大学就业信息网

扬州市江都区人才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8-10-26 16:37:58

行政区划: 江都区 经济类型: -
单位性质: 其他事业单位 单位行业: 社会保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引进一批江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实施第二轮江都区名校优生人才计划,面向部分高校选聘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名额

选聘对象:部分高校2019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于20197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191231日)。

选聘专业:优先选聘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交通工程类、水利工程类、船舶工程类、机械工程类、机电控制类、环境保护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经济类、商务贸易类、财务财会类等急需专业人才

选聘名额:20名。

二、选聘条件和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强,专业水平较高,志愿到基层工作,吃苦耐劳,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口头表达能力。

)本科生年龄一般为25周岁及以下(1994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为28周岁以下(1991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19891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2、担任过院(系)及以上团委正副书记,正副部长,学生会或同等学生组织正副主席(会长)、正副部长,班长、班团支部书记;

3、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4、获得过院(系)或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奖励。

三、选聘程序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1020—20181120日。

2、报名方式:登录江都党建网(http://)、中国江都网(http://)下载《报名登记表》(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35×45mm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5kb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后,附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学生干部履历证明材料、在校期间全部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均转换为PDF格式),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名校优生+姓名+院校+专业]打包发送邮箱(jdmxys@)。

(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相关招聘企业实际需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筛选,初审通过的电话告知,并赴相关高校进行初步面谈,确定初步人选。

)综合考评。对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综合考评,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定为201812月底前,来江都参加综合考评的考生往返路费给予定额补贴,食宿统一安排)

)体检考察。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政审)

)确定人选。根据综合考评体检考察(政审)结果,提请扬州市江都区名校优生人才计划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组织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公示。对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四、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为企业性质,与相关企业签订聘用合同。选聘人员年收入本科13万元以上,硕士研究生15万元以上,博士研究生18万元以上,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三年内,按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2000元、3000元工资外补贴。试用期满后,在江都区域内购房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政策,本科生每人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自享受购房补贴之日起须继续在江都区工作5年以上)。

2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一般安排到国有企业、园区工作,或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安排到相关镇、村和区级机关部门锻炼。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列入国有企业、园区、镇领导班子后备人选培养。试用期满后,对工作能力不强、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五、本简章由扬州市江都区“名校优生”人才计划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14-8629901186550468(江都区委组织部)

0514-86552369、80804255(江都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