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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8-10-24 08:56:32

行政区划: 市辖区 经济类型: -
单位性质: 高等教育单位 单位行业: 教育

我校位于东南沿海省会城市福建·福州-清新福建,有福之州

我校福建省重点建设本科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被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拟于2020年更名“大学”。

 

招聘条件博士

需求学科专业:机械工程、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光学工程、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心理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优秀博士不受以上专业限制)

 

引进待遇:

◆国家事业编制

◆安家住房补贴:25-150万

◆另享受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12万元(分五年发放,每月2000元),租房补贴每月1200-2100元(三年)

◆科研启动经费:文科(5万起)、理科(8万起)、工科(12万起);

◆新进博士享受三年副教授待遇;

◆优秀博士可申请直聘、预聘副教授或教授,人才引进待遇“一事一议”;

◆优秀博士被聘为苍霞杰出学者、苍霞特聘教授、苍霞青年学者的,每年额外享受10万元、7.5万元、5万元的工作津贴;

◆入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类)”、“福建省闽江学者奖励计划”、“福建青年拔尖人才”等各类人才项目的,额外享受相应待遇。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350118

联系人: 傅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3042,22863047

传真:0591-22863047

E-mail:rsc@


需求岗位 需求人数 需求学历 需求专业 其他要求
教学科研岗位 100 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