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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委组织部

举办时间: 2018-10-28 09:30    举办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620   点击量: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北海市《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党政干部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广西本土人才到北海干事创业,我市决定面向国内外重点高校开展专场招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1.全国“双一流”大学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不限专业。(“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详见附件1-1、1-2)

2.列入北海市紧缺专业高校及北海市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的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高校及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1、2-2)

3.2018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500强高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限专业。(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

4.符合上述条件的往届毕业生,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可参加招录考试。

二、招录计划

市、县(区)共300个左右事业编制岗位。(详见附件4)

三、招录条件

(一)报考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报考年龄:本科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市辖县区)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未满的;

4.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联系方式

1.武汉市内招录

联系人: 李清泉13977929488, 韩磊18977920706

2.北海市内招录

市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7793186256,邮箱:bhrcyj@

五、招录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10月中旬在北海人才网(http://)、北海人事考试网(http://)、珠城先锋网(http://)、北海领航人才管理服务网(http://)及全国相关招录信息网、各大院校及高校媒体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录信息,并通过提前联系各高校就业处及院系教师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动宣传。

(二)宣讲

召开面向应聘者的现场宣讲会,介绍北海的情况、北海的人才政策、事业单位岗位需求情况及招录的条件要求等。

(三)报名

区外招录: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和报名表,用人单位接受毕业生的咨询,初步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经审核符合用人岗位要求的,填写《北海市2018年秋季面向国内外重点高校招录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5)、收集应聘考生的材料,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市内招录:应聘者在网站下载《北海市2018年秋季面向国内外重点高校招录人才报名登记表》,提前将资料邮寄或直送至北海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审核通过后,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四)组织考试

1.笔试。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需参加笔试,研究生免笔试。笔试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命题并划定分数线。

2.面试。面试采取由考官与考生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道德素养等。

3.拟录用名单。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考生通过面试后,招录小组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

全日制本科生面试合格后,根据面试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中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确定录用后,由招录组与报考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4.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到北海市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录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经核实个人档案后,办理录用手续。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学应届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毕业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六、享受待遇

正式录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一)毕业生通过人才“绿色通道”入用人单位全额事业编制。

(二)博士可享受15万元的安家补贴,硕士可享受7.5万元的安家补贴,均分5年发放。本科生正式入职后,3年内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

(三)试用期满后,博士在管理岗位的,可聘任为七级职员。硕士在管理岗位的,可聘任为八级职员。其中表现优秀者,可以通过“先挂后任”的方式,调入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本科生晋升至管理八级职员后,可享受“先挂后任”政策。

(四)提供3年免租金人才周转房。

(五)各用人单位推行导师制。为每名引进人才安排2-3名导师,导师为单位分管领导、往届表现优秀的青年人才以及业务骨干,指导帮助引进人才学习进步。

(六)提供“二次选岗”机会,即在岗工作一年左右,本人可提出申请调整工作岗位,由市委人才办统筹安排。

七、纪律要求

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把严格监督贯穿于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干部群众关心的问题,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或适当渠道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要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实行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问题查核专办、联办制度,严厉查处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严格问责。

 

中共北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docx


附件下载:  附件1-2:一流建设学科名单.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1:北海市紧缺专业高校名单.xls


附件下载:  附件2-2:北海2018年秋季面向重点高校招录人才急需紧缺专业目录.xls


附件下载:  附件3:2018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500强高校名单.xlsx


附件下载:  附件4:北海市2018年秋季面向国内外重点高校招录人才岗位需求300名.xls


附件下载:  附件5: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