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医学院及附属医院
举办时间: 2021-04-07 18:30 举办地点:医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101室报告厅
汕头大学医学院及附属医院招聘公告
单位简介
汕头大学医学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拥有5所直属附属医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肿瘤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国际眼科中心)、1所口腔门诊部和3所临床学院(深圳儿科临床学院、罗湖临床学院、粤北临床学院),其中,第一附属医院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首批重点建设单位,是全国首批国家级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级全科医师临床(粤东)培训基地。另有2所直属化附属医院(粤北人民医院、深圳市罗湖区妇幼保健院)、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深圳市儿童医院、海南省三亚人民医院、潮州市人民医院)和18个临床教学基地。
学院将以生命科学为中心,以多学科交叉渗透为重点,引领中国医学教育改革潮流,加入科研先进学院行列,将学生培养成立足当地、服务全国、放眼世界的高端医学人才。
为全面推进学科发展战略,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学院于2019年启动科研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由李嘉诚基金会捐资,总投资额达5亿元,预计2021年底前竣工交付。新科研中心将成为我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工作平台,为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是李嘉诚基金会捐资兴建的省属公立大型综合三级甲等医院。2018年6月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重点建设单位,2019年“中国地级城市医院·竞争力100强”排行榜中列第6位。医院现开放病床1816张,设59个临床科室、11个医技科室、14个教研室和6个实验室;职工2800余人,高级职称500余人,硕博士750余人。医院是全国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具有扎实的教学工作基础。此外,医院充分发挥三甲医院专业优势和区域医疗中心带头作用,成功建立起“跨行政隶属关系、跨资产权属关系,涵盖一级到三级医疗机构的紧密型医联体”。
我院高水平科研平台—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已建成,由分子心脏病实验室、分子影像实验室、标准GMP实验室等组成,将以我院的创新科研团队为基本队伍,借助院士专家团队力量,着眼前沿医学、疾病监测、病毒学等领域,强力推进开展临床研究,打造先进的临床研究创新体系。此外,我院精准医学研究所、临床心电研究所、药物一期临床试验研究室、护理研究院及生物资源库等多个科研平台已建成,近年来已建立起以多名院士专家团队领衔的以及心血管内科、生殖医学科、骨科等多个临床研究与转化研究团队。医院更设有临床医学和药学两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来院后,将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是汕头市委市政府、李嘉诚基金会鼎力支持下兴建的一所省属公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国内首批通过德国TüV莱茵公司IS0900l质量管理体系和IS01400l环境管理体系双认证的医疗机构之一。
医院占地约6.5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11万平方米,开放床位数1460张。全院在职职工1827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08人,高级职称334人,博士56人,硕士373人,博士生导师 5人,硕士生导师 73人。医院现有国家级委员35人次,省级以上副主委10人次,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6人。
医院经过多年发展,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不断提升,在2020年国家公布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我院评定为A级,进入全国综合性医院前20%的区间,广东省排名26名。医院正努力践行“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救死扶伤,促进健康;科教并举、服务社会”的使命,依靠高校雄厚的科研力量和丰富的医学资源,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希冀以一流的人才、一流的技术、一流的服务和一流的环境成就一流的教学研究型医院,为粤东地区人民卫生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招聘岗位及薪酬和相关待遇
汕头大学医学院
招聘岗位 | 应聘条件 | 待遇 |
博士后研究人员 | 凡获得国内外博士学位者(一般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均可申请。 专业方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等相关专业 | 1.在站2年间,年收入34-52万元(含省市资助); 2.科研启动费4万元; 3.到各附属医院从事临床学科研究的博士后,可享受医院博士后薪酬激励政策;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享受国家和广东省绿色通道相关政策; 5.在站期间,如入选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中的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可获60万元生活补贴;如入选“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可获50万元生活补贴。 (上述具体资助情况根据每年政策确定) |
教学科研人才 (专业方向:基础医学、药学、生物学、公共卫生、护理学、化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 |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 2.具有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 3.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具有教学经验或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可全职工作,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 1. 根据科教水平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应薪酬福利待遇: 专业技术职务年收入 (含省市资助)科研启动费特聘教授58万元以上100-150万元正高级职务47万元以上50万元副高级职务36万元以上40万元中级职务32万元以上15-30万元说明:上述待遇仅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新引进教师。 2.根据受聘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应的安家费及租房补贴、一次性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 3.认定为汕头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服务; 4.条件优秀者可优先推荐申报广东省各项人才资助项目。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岗位 | 专业 | 学历要求 |
博士后(含临床型、师资型、普通型) | 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 | 博士 |
各临床专业医师 | 临床医学 | 博士 |
内科学、神经病学、急诊医学、外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儿科学、肿瘤学、麻醉学、重症医学、妇产科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病理学、耳鼻咽喉科学、口腔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医工系、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 硕士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儿科学、神经病学、内科学、肿瘤学、皮肤病与性病、麻醉学、重症医学、妇产科学、外科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病理学 |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 博士 |
听力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学影像学、内科学、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 学士 |
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1、符合条件的博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按照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17〕82 号《关于进入我院各类编制的规定》,聘用为医院事业编制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不符合进入医院事业编制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和大专学历人员,按医院聘用制人员的有关规定聘用。
2、符合《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条件的,享受相应薪酬、福利待遇及培养管理优惠政策。其中,全日制博士每人每年市给予 10 万元薪酬补助,发放 5 年。每人一次性发给住房补助 9.6 万元;每人一次性发给生活补贴 4.8 万元。
3、博士来院工作后发放安家费(20~60 万元)并入库为后备干部。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招聘岗位
岗位 | 专业 | 学历要求 |
博士后 | 临床医学,基础医学 | 博士 |
各临床专业 | 临床医学 | 博士 |
内科学、神经病学、急诊医学、运动医学、外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儿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肿瘤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药剂学、药理学、药学、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 硕士 |
内科学、外科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 |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 博士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护理学、外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生物医学工程 |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 学士 |
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1.符合《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员工进入事业编制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版)》(详见我院官网)聘用为我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条件的,可纳入本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待遇。
2.符合人才引进条件者,可按医院有关规定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基金及租房补贴等待遇。
3.符合《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
4.博士后人员待遇:
(1)薪酬:年薪最高可达80万。
(2)科研启动经费:6-15万元。
(3)按绿色通道申报职称、申请各类人才项目等。
(4)博士后进站2年内,为随站流动(须提供无业证明)的配偶发放生活费每月1000元。
5.博士:纳入本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待遇。同时给予安家费(30-10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15-50万),发给一年租房补贴(3000-10000元/月);特殊待遇面议。
6.不符合纳入本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条件者,可录用为聘用制或合同制人员(临时工),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人员的人事档案可寄存在汕头市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
聘用制和合同制人员按我院有关规定执行。奖金按科室二级分配;单位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有带薪年休假等。
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联系方式
邮箱:sunhui@
电话:0571-26894615 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