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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华中科技大学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0 09:28:16| 点击量:

全校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开展了系列卓有成效的就业工作,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决定评选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全校各院系

(二)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院系副书记、就业专员、2021届毕业年级辅导员、就业指导教研室成员及其他就业工作相关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就业的方针、政策,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根据学校就业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形成具有院系特色的就业工作体系,工作有主动性、创新性,工作成效显著。

2.开展积极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就业观,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毕业生前往西部、基层,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人数有突破。

3.广泛开展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结合行业背景和学科特色,组织师生、校友、企业导师开展就业指导与咨询。配合和支持学校开展生涯教育、就业指导相关活动。就业指导活动开展到位,毕业生满意度较高。

4.访企拓岗促就业,丰富就业资源。千方百计开拓就业岗位、深化校企合作,组织、配合各类校园招聘会的召开,为学生求职提供场地、设备等条件支持。组织学生前往企业实习实践,建有稳固的就业实践基地。

5.精细开展就业管理。及时向学院师生传达各类就业政策,政策宣传落实到位。按时完成生源信息审核、就业方案上报,及时准确报送本单位各阶段就业数据。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帮助离校未就业学生落实毕业去向,毕业去向落实率高于学校平均水平。开展形式多样的毕业季活动,配合中心完成毕业典礼、毕业会餐等工作。

(二)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就业的方针、政策,主动参与学校就业工作部署,统筹协调院系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

2.积极开展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引导毕业生前往西部、基层,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经常性开展就业相关教育教学活动和指导咨询服务,开展有利于毕业生就业、提高毕业生就业意识的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生涯教育及就业活动。

3.开拓就业市场。深入企业访企拓岗,热情接待用人单位,及时发布招聘信息,维护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带领学生参加招聘活动,带队前往企业交流实践,向企业推荐学生就业。

4.做好就业管理服务工作。按时参加学校就业工作会议及相关培训,熟练掌握大学生毕业、就业工作流程,及时准确统计上报本单位就业数据,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配合中心完成毕业典礼、毕业会餐等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院系毕业活动,营造就业育人文化氛围。

5.各院系最多可推荐申报2名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三、评选流程

(一)各院系对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根据评选条件,组织申报先进集体并推荐先进个人。

(二)学生工作部根据院系上报情况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评选出若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报校党委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召开就业工作大会予以表彰。

四、其他要求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总结及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工作,认真总结就业工作情况。

(二)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请各院系于4月25日(下周一)下午17:00前将本单位纸质版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一)和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二)报送至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汪昭老师处,联系电话:13163235633。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job@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