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期第四版:困中求法 问计未来
发布时间:2010-06-03 01:01:01
导语:法学专业,曾一度被人们公认为是捧着“铁饭碗”的好专业,但是随着公检法单位人员的饱和、法学毕业生人数暴增等,法学就业的寒冰期已到来。这种现象已经不仅仅存在于一般本科生就业的情况中,而且一些知名的法学院校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不久前武汉大学爆出300名硕士生就业难的问题。法学,真的就成了人们心目中的专业好就业难的专业吗?
一 就业遇冷,法学入困
2009年10月27日,由就业专业调查公司麦可思编著的《2009年北京市大学生就业报告》对外公布,北京地区法学专业毕业半年后就业率为81%,低于平均就业率7个百分点,失业率高居榜首。麦可思随后又推出了“专业红黄绿榜”,法学被明确列为“红牌专业”,即“连续两年位于全国应届毕业生失业率前10名或失业量前10名的专业”。而早在2009年6月份,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国内首个全国大学生就业年度报告——《就业蓝皮书:2009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就明确指出,2008届法学类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79%,在11个专业大类中排名倒数第二,远低于当年本科毕业生的平均就业率88%。事实上,法学专业已是连续三年就业率排名倒数三位:除了2009年的倒数第二,还有2007年的倒数第三和2008年的倒数第一。
据教育点评网的调查显示,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生中,78%的学生在毕业之前或刚刚毕业时找到工作,22%的学生在毕业1年以后实现就业。与其他专业相比,应届就业率指数属于中等。法学专业毕业生3年内的薪酬指数与其他专业相比,法学毕业生的薪酬属于中等偏下。调查还表示,法学专业毕业生认为该专业发展前景很好和比较好的比例为25%,39%的毕业生认为该专业发展前景为“不太好”或“很不好”。按照10分制进行计算,该专业的发展前景指数为5.70,发展前景指数为中等。
曾几何时,法学专业是高校的热门专业,是谁动了法学的就业奶酪,法学怎么了?这或许是当下所有关心法学的人最想问的问题。
二 追因溯源,困局解析
1、法学招生泛滥
法学专业是招生的热门专业,不少高校片面追求学科门类齐全,盲目上规模、上档次,不少专业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开设并大量招生,一方面人才培养质量受影响,另一方面造成某些专业人才大量过剩,这为就业埋下了隐患。长期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曹义孙直言,“太多院校跟风设置法学专业,致法学专业太多太滥”,才最终导致法学这块“优质蛋糕”变了味。事实也确实如此。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我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校为292所;2005年约为560所,4年所增数量几乎与过去20多年积累的数量持平;截至2008年底,该数值更是达到了634所,法学一跃成为了目前我国开设数量最多的三大专业之一。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30万左右的法学本科在校生和22万左右的法律专科在校生,比30年前增长了200多倍。
2、社会需求不足
从另一个角度说,社会对法学毕业生的需求严重不足。据统计,我国目前大约有1.1万余家律师事务所,11.4万执业律师,按全国人口比例平均1.2万人当中才有一个律师。与美国3亿人拥有35万律师相比,我国人均拥有律师的数量只有美国的十分之一。而且,我国的律师基本上都集中在大中城市及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最令人吃惊的是,全国还有206个县没有律师。这一状况表明,建设法治国家我们对专业人才应该有很大的需求。然而,受各种原因的限制,法学专业毕业生进入司法部门工作的,比例非常小。而且理工科院校的法学毕业生就业渠道大多集中在中小型企业,从事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以及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工作,很少从事法学专业的工作。就业市场也是一个市场,供给与需求分析市场行情最基本也是最基础的分析。一方面高校对法学专业的招生量在“大步向前”,另一方面,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量却是“步履蹒跚”,这就把大量“法学遗民”堵在了就业的高速路上。
3、就业竞争激烈与毕业生期望较高
法学专业毕业生主要集中的就业方向是做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务。仔细分析起来都不容易,我国现行司考制度规定,作为资格条件,从事司法工作(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必须首先通过全国司法考试。众所周知,司法考试素有“第一考”的称谓,虽然通过考试有一个固定的分数线,但它不是一个资格考试,相反而是一个选拔性的考试。据统计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是6.68%, 2003年的通过率是8.75%,到2007年的通过率达到约20%,2008年的通过率为27%。从统计数据来看,虽然每年的通过率有上升的趋势,但是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控制的还是比较低的。而且对于有志要进入法院、检察院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学生,还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这考试的难度相当大而且在面试中有不确定性,而且这些领域招录的人数极为有限。而做企业法务则大都要求要有工作经验,这也是大多数应届毕业生所不具备的。与此同时毕业生的就业期望较高,必然决定了选择面较窄,基层、西部等艰苦地区其实很缺人才,但大多数毕业生都不作考虑,集中往大城市跑,而大城市又相对处于饱和状态,就业难就是必然的。
4、专业设置与市场要求不对口
我国在实现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需要更多的律师参与各种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以提高律师资源的利用。在当前法学专业的毕业生较难进入司法部门,从事司法工作的情况下,大多数毕业生选择在企业就业。然而,就职企业的法学毕业生也较少能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即出现专业不对口的情况。这不仅是对我国法学教育资源的浪费,而且会使很多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产生“四年法学白学了”的失落情绪。我国目前只有大、中型企业才可能会专设与法学相关的岗位,如有关的政策法规部门。其实,几乎每个企业都离不开管理公司运营、签署合同等常规管理工作,而这些工作都需要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背景的人才。除教育部确定的法学专业共14门核心课程外,高校如何优化法学专业的培养方案,以适应就业市场上对于法学专业毕业生的需求?这是当前高校应当深刻思考并予以解决的问题。
三 直面困境,问计未来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法学专业的学生一方面要努力学好专业知识,提升自身能力,尽早培养一些以后需要的素质,尤其是一些综合素质的提高,法学毕竟是一门实践性的学科,所以实际动手能力解决问题能力都至关重要,只有在学习期间锻炼这方面的能力,使自己所学能为以后所用,这样方可在就业竞争中脱颖而去;另一方面,毕业生也应该转变就业观念,拓展就业领域,像在地域选择上可以考虑艰苦地区,在具体职业的选择上,不拘泥于传统的法律职业,而去选择一些新兴职业。
1、会计师、审计师等财会人员
此类从业人员一般是经济法专业出身,民商法和行政法出身也是被允许的,但是要成为注册会计师则需要通过考试。这类人员由于精通我国商法、税法、经济法和审计法等的相关规定,被企业家们青睐。很多毕业生也喜欢独立创业,成立自己的会计师事务所等。
2、 证券业从业人员
进入证券业从业领域会有较高的薪资水平,一般可达到年薪8万左右。此类人员要求对商法与经济法的专业学习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通常该岗位会从法硕的申请人中进行选择。因此,专业的学习是十分必要的。
3、环境评估方面从业人员
这是一类新的就业方向,是最近环境法的相关规定催生的一种职业。我国《环境影响评估法》要求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需要获取有环境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方可申报。此类从业人员要求娴熟的环境法专业知识,工资就目前情况来看,如果是大中型发展城市,年薪10万以上,中小型城市也有8万左右。
4、新型商务律师
此类律师不同于一般律师。他们一般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主要针对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问题开展工作,比如代理追债、代理商务谈判等。此类律师可能身兼好几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或者外部董事,其薪水可想而知。年薪上百万亦有可能,但是专业知识的要求确实是一般人不能企及的,还需要时间的磨炼。
5、职业侦探人员
法学涵盖的刑事侦察专业一直是法学的热门,但是最近出现的职业侦探从业人员,也说明了法学其实可以有很多条路可以变通,但首先是自己的专业知识过硬。此类人员一般从业于某某调查公司,年薪也很丰厚。
6、 司法鉴定从业人员
司法鉴定人员是从法医学、刑事侦察学等专业中产生的。目前我国强调诉讼法律程序中的司法鉴定环节给这类就业开拓了市场。其实该类从业人员的薪水一直都很高,因为它的高技术含量和从业人员少的原因,导致了好的司法鉴定中心从业人员工作可以达到20万以上,但入行的门槛也比较高。
7、影视法律顾问从业人员
此类人员一般跟在影视大腕们的身边,虽然不是很出名,但是钱绝对是赚得不少。此类人员不仅需要熟悉我国影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且各类专业知识必须都十分全面和详尽。目前,我国影视制品中的“法律弱智”现象严重干扰了我国的法律宣传工作,影视法律顾问这个职位也应运而生,他们担当着影片的法律问题的准确性和正确性的保障,也必须处理有关影片的制作、发行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对于薪水问题,目前还没有具体标准,就要看你跟定了哪位导演或者制片人了。为此,很多法学院校开设了广电专业。
8、 房地产咨询从业人员
房地产的火暴也带动了一些产业,由于房地产业的政府监管力度和法律上的漏洞,房地产法专业的毕业生很受房地产商的青睐。当然也有很多毕业生设立或者加盟房地产咨询公司,为一般民众提供房地产合同书写等相关法律服务,当然后者的薪水是不能和前者比的,前者年薪可以达到15万左右,但是后者只能在5万左右徘徊。
9、政府强制监管部门
这类职位很多人都没有听说过,但是恰恰就是这些职业,不仅保障了国家的职能行使,也为自己谋得了安身之本,比如:进出口动物检疫局、烟草专卖局、监狱管理部门等。很多时候,此类单位招收职员的时候都会困惑:除了学政法的之外,我还能招谁?因为全国没有一个大学有相关对口专业的设置,或者此类专业的毕业生少之又少。但是从业人员的工作则须根据学校的知名度和区域来划分了,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生供职于深圳市进出口检疫局的可达到年薪25万左右的水平。
10、法制宣传人员
此类人员应该是边缘学科发展和适应我国现实法律宣传需要而产生的,主要就业单位为中央及各省市机关报纸以及专门的法制宣传报纸,如《法制日报》以及各大电视台法制栏目,如今日说法、拍案说法等。至于此类人员的年薪层次各有不同,它涉及所在单位的级别、从事的事务以及个人的相关原因,但是年薪最低也不会低于5万,电视台整体上比报纸宣传工作的从业人员略高,不会低于年薪9万。(整编:陈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