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届毕业生就业手续网上申办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9 00:00:00
为方便高校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启用“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网上申办平台”,我校毕业生后续派遣、改派(不含“定向”、“委培”等类毕业生的改派)及《报到证》遗失补办等事项全部在网上办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申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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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项申办流程
1.资料提交。毕业生登录网上申办平台,申请办理相关事项,根据办事指南上传相关资料。
2.资料审核。毕业生派遣、改派事项,由学校对申办事项材料及数据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提交省就业中心审核办理;毕业生《报到证》遗失补办事项由省就业中心直接审核办理。
3.结果反馈。事项办理结果以电子或纸质两种形式反馈,若需要反馈纸质材料,省就业中心将通过顺丰快递采取邮寄资费到付方式送达。
三、注意事项
1.部分事项审核通过后需提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在网上事项申办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审核反馈通知。
2.毕业生可通过省就业中心对外服务电话4009027110进行业务咨询,对外咨询服务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四、办理事项及需提交的材料
1、改派
A、更换用人单位和落实单位
l 毕业证复印件
l 身份证复印件
l 报到证有色联
l 加盖公章的原单位解约函或解约证明(落实单位的无需提供)
l 新单位《接收函》或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招录文件等,档案由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管理的,需提供人才中心接收函或调档函
B、派遣单位改回原籍(未更换单位)
l 报到证有色联
l 单位同意户档回原籍的证明;
C、回原籍改派单位(未更换单位)
l 报到证有色联
l 单位接收材料(深圳市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D、改变生源地
l 报到证有色联
l 家庭户籍所在地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
2、后续派遣(未办理过报到证)
A、正常情况
l 毕业证复印件
l 身份证复印件
l 新单位《接收函》或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招录文件等,档案由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管理的,需提供人才中心接收函或调档函
B、特殊情况(未能正常取得毕业资格,在学校集中派遣后才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除正常情况提交的材料外,还需提交:
l 未正常毕业的本科生,提交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l 未正常毕业的研究生,需在毕业证复印件上注明学号,并提交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和招生录取名册(档案馆新大楼203服务大厅)
3、报到证修改(毕业生不改变报到证抬头和备注,仅修改报到证中专业、学历、修业年限等错误信息)
l 毕业证复印件
l 身份证复印件;
l 原报到证有色联
l 所需更改内容的证明文件
4、报到证遗失补办
A、毕业后两年内,重新补发《报到证》
l 毕业证
l 身份证
B、毕业超过两年,出具有关证明
l 毕业证
l 身份证
l 《毕业生派遣名册》(此材料可到原毕业学校复印,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公章或档案馆公章。2003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此材料可略);
l 《招生录取名册》(此材料可到原毕业学校复印,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公章或档案馆公章。2003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此材料可略)。
五、档案转递(咨询电话87558287)
1、已申请档案缓寄的学生,如需寄出档案,请在华中科技大学档案馆主页-快速链接-各类材料表格下载-本科生档案缓寄解除申请(表格),填写盖章后提交档案馆;
2、其他档案仍在档案馆的毕业生,领取《档案调整通知单》送至档案馆(可以代办)。
毕业生可关注华中科技大学档案馆公众号,查询档案去向。
六、户口迁移(咨询电话87542124、同济校区咨询电话83692743)
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持报到证有色联和原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前往师生服务中心25号保卫处(户政窗口)办理户籍迁转手续;
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籍迁转手续。
同济校区的毕业生在同济校区户政室办理。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7542328、87541745
同济医学院毕业生:8369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