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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招聘】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赴外招聘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1-20 01:01:01

报名时间: 2016122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武汉同济医学院学子苑(507-508栋过界楼四楼402会议室)。

 

 

    为补充工作人员,南山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将于近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

  本次共招聘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120名。具体职位参见《南山区卫生计生系统赴外招聘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 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职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2016年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报考的人员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2)岗位要求为“所有学历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报考者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儿科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儿科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妇产科学”,则不符合要求。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为40周岁(即1975123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11月以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设定考点为武汉同济医学院,报考者提前下载《深圳市南山区卫生计生系统赴外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后带至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 2016122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武汉同济医学院学子苑(507栋四楼402)。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考点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3名专家通过查看资料、询问等方式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成绩等占60分,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学校表现情况、实习医院表现情况等)占40分。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分别于相关网站公布。入围面试的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领取《深圳市公开招考专业技术常设岗位工作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面试通知书》。

  3、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基本材料: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组织,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落实,试题由南山区考试中心命制,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人选,并于相关网站公告。

  五、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一)考察

  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入围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赴深圳体检。

  (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落实。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三)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站公示7天。

  (四)办理职员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向南山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培训学员管理

  录取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按照《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及配套文件(另行制定)进行管理。

  六、试用期

  对已办理职员聘用备案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试用期,其中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可缩短试用期,但不得少于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考生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拟聘人员毕业后凭报到证统一到南山区人力资源报到,由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其报考单位,安排到南山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六)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

  2、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

  (七)联系电话

  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0755-26665067

  (八)本公告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及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南山区医疗卫生系统赴外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 赴外报名表.doc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