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招聘】深圳市福田区卫生系统
发布时间:2015-11-12 01:01:01
校园招聘
时间:11月25日晚18:00
地点:同济学子苑506栋一楼多媒体活动室
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国内重点医科大学符合本启事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16年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启事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16年医学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的不予应聘。
2、对应聘学历的有关要求:
低学历不能应聘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应聘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应聘,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应聘;研究生学历应聘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对应聘专业的有关要求:
(1)应聘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附件3),如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5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儿科学”,若应聘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儿科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妇产科学”,则不符合要求。
4、对应聘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以下(即1974年11月12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0年11月以来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预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报考的学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深圳市福田区卫生系统赴外定点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于各考点报名当日前一天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wjjrsk@。
三、宣讲会
在沈阳中国医科大学、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长沙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3个考点举办招聘宣讲会,宣讲会时间及地点如下:
(1)沈阳中国医科大学考点宣讲会
时间——2015年11月22日(周日)18:00-20:00;
地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五教室(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
(2)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考点宣讲会:
时间——2015年11月25日(周三)18:00-20:00;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学子苑506栋一楼多媒体活动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乔口区航空路13号);
(3)长沙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考点宣讲会:
时间——2015年11月28日(周六)18:00-20:00 ;
地点——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教学楼S114教室(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路172号)。
四、现场报名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现场报名:设立沈阳中国医科大学、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长沙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三个报考点,考生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请应聘者按照启事要求,提前备齐书面《报名表》等应聘材料。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沈阳中国医科大学报名点
时间——2015年11月23日(周一)上午9:30—12:00,下午2:00—4:30;
地点——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新教学楼一楼大会议室(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
(2)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报名点:
时间——2015年11月26日(周四)上午9:30—12:00,下午2:00—4:30;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学子苑506栋一楼多媒体活动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乔口区航空路13号);
(3)长沙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报名点:
时间——2015年11月29日(周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4:30;
地点——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教学楼S114教室(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路172号 )。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名1个应聘岗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方法:
应聘者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聘单位组织专家通过查看资料、询问交流等方式进行预评分。
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等占60分,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40分。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则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沈阳考点于11月23日、武汉考点于11月26日、长沙考点于11月29日晚上21:00后福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人员招聘栏公布。入围面试的应聘者按指定时间、地点领取《深圳市福田区卫生系统赴外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面试通知书》。
3、须提供的材料:
应聘者应提供如下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应聘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4、其他要求:
(1)应聘者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应聘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按照预评分高低及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五、面试
此次招聘采取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应聘者(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在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六、确定拟聘人选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高低,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进行第二轮面试,依次类推,以最后一次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及拟聘人选在面试结束后3天内在福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人员招聘栏公告。
七、考察、体检、公示
(一)考察
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应聘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招聘单位考察不合格的,由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拟聘人员来深圳办理报到手续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三)公示
经预评分、面试、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福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公示7天。
八、聘用
(一)规范化培训:本次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均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岗位,录取的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委托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根据实际进行1-3年的培训,经考核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学员培训期间按照《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及配套文件进行管理。
(二)培训期间待遇:本科学员6000元/月,硕士学员7000元/月、博士学员8500元/月。培训期间按深圳市规培学员相关管理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三)岗位管理及养老政策:公立医院新聘人员根据深圳市公立医院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相关政策进行聘用管理。本次招聘的学员经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养老保障、保险、年金、公积金等按照深圳市相应规定执行。
(四)有关报到及聘用时限的说明:拟聘学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拟聘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实行减免体检费用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明(复印件)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申请减免,由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二)招聘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11月12日。
(三)应聘者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招聘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合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规定及本启事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启事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福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网站公告栏。
(八)联系电话:
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55-82918710,联系人:曾老师:13699822611,钟老师,137重点82729。
(九)本启事由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1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