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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卫生系统

发布时间:2016-03-24 01:01:01

 

 
 
甘肃省武威市2016年考核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类)公告
 
根据武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规定,决定在贵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自愿到武威工作;
(三)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非武威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优惠政策
招聘人员占用引进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最低工作年限为五年。符合《武威市人才特区试点工作方案》和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关于做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同时,由同级财政按博士和正高级专家10万元、副高级专家和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5万元的标准发放政府津贴,政府津贴在3年内分2次计发,第1年考核合格发给50%,第3年考核合格发给50%。
(二)在武威购房的,按博士和正高级专家10万元,副高级专家、硕士研究生5万元的标准,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由政府统一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占用市直部门编制的入住市上人才公寓,占用县区编制的入住县区人才公寓。
(四)招聘人员配偶,由组织、人社部门根据配偶编制性质调入相应的单位;招聘人员子女入学,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享受本市学生同等待遇。
(五)鼓励支持提升学历层次。参加全国硕士、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机关干部和毕业后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的事业单位人员,同级财政全额报销学费;参加全国硕士、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在企业服务的招聘人员,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同级财政和企业各报销50%的学费。
(六)招聘到工业园区和两县(天祝县、古浪县)、两片(张义山区、民勤湖区)工作的,工作期间由同级财政每年发给5000元的工作补助。
(七)招聘到市工业企业人才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根据产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安排到工业企业、重大项目、工业园区服务,服务期3年,所服务企业可给予其在岗补助。服务期间,人事、行政关系由市工业企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转正定级、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工资调整、教育培训等由市工业企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服务期满后,鼓励脱钩在企业任职,不愿在企业任职并经考核合格的,安排到市、县区直全额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采取入校考核方式,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学生证、三方协议(学校已盖章)、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成绩单、一寸彩照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凭身份证、自我推荐书、毕业证和学位证、一寸彩照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到招聘小分队指定地点报名应聘。往届毕业生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应聘时,还需出具所工作单位同意报名应聘函。小分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登记。
(二)考核考察。招聘小分队根据《武威市201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办法》对登记报名人员进行考核招聘。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专业能力、专业技能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实绩等。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现场公布成绩。列为应聘考察对象的,招聘小分队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对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学习)情况、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察。
(三)签约公示。招聘小分队根据考核考察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招聘人员协议书。招聘工作结束后,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小分队会同应聘人员所在高校调查,经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统一组织对签约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聘用。对体检合格的签约人员,经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所签协议书无效,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李 鹏,18693511507;姚才伟,13893520073        
有意向者请发简历到电子邮箱:pengli2026@,邮件主题与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代码-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姓名。可现场签约。
监督及政策咨询电话:0935-2211077
 
附件:武威市201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类)
      岗位需求表
中共武威市委组织部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322

uploadFile/file/附件——岗位需求表(卫生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