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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3-04 16:12:33| 点击量: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战略储备,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经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批准,合肥高新区管委会面向国内“双一流”高校择优引进6名专业人才。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管委会工作人员

具体要求:具体岗位、专业要求、员额数等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 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

5. 18周岁以上(200012月11日及以前出生),博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312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0周岁以下(198812月1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为25周岁以下(199312月11日以后出生)。

6. 报考人员本科第一学历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专业。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报名考生免交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外省高校考生报销往返车费,费用采取包干形式,包干标准为北京900元,上海杭州500元,西安1100元,武汉200元;其在合肥食宿由合肥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免食宿费。

1、报名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从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3月31日。报名人员下载填写报名表http://),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和学位证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资历证明等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包括本科的学历证书、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以电子版压缩包格式发送至以下邮箱:(hfgxqzp@)。邮件名称严格按“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命名,如“张某+北京大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2)现场报名。根据网上报名情况,拟计划在北京、上海、西安、成都、武汉等地相关院校单位开展现场推介、现场报名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推介会现场接受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材料同上)。

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由合肥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分值100分。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与报名一致)。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录高新人才网()查看。

3、资格审核

按基本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表、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复审(地址:合肥高新区管委会会议室)。

4. 面试

面试统一安排在合肥高新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不足1:3时,相应核减名额)。

5、体检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

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工作由高新区人事劳动局会同纪检监察工委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术水平、现实表现,以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公示未通过,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所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等。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责、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及时解聘。合同期满,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双方协商同意,报区人事劳动局同意,可继续聘任。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相关手续,不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报名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予签订聘用合同。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相关政策

1.  薪资待遇:聘用人员享受聘用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统筹保险,住房公积金、试用(见习)期工资福利参照聘用单位同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2.  工作平台:根据人岗相适原则,安排在经济建设、重点项目一线工作,并安排“双导师”传帮带,建立年轻干部成长档案,根据岗位特点和自身情况,在干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挂职锻炼等方面统筹考虑。

3.  生活保障。根据合肥高新区人才政策,聘用人员可申请入住区级人才公寓,享受健康体检、公休假,在子女入学、落户等方面给予便利和优先保障。

五、其他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合肥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0551-65396569    0551-65324309

招聘监督:0551-6535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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