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华中科技大学就业信息网

湛江科技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6 13:03:06| 点击量:

行政区划: 怀柔区 经济类型: -
单位性质: 其他企业 单位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湛江科技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公告

一、湛江科技学院简介

湛江科技学院坐落在中国大陆最南端的美丽港城湛江市,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于1999年由广东海洋大学与湛江寸金教育集团合作创办,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2021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经过2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成为粤西地区规模最大、具有重要区域性影响、办学特色鲜明的民办本科高校,先后获得“广东省民办教育突出贡献奖”“中华文化传承基地”“湛江市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高层次人才。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5 岁、副教授年龄原则上不 超过 50 岁、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岁;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业绩条件。

四、人才类别与待遇

学校引进的教授、副教授、博士,根据不同的业绩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实行“一人一策”,在四年第一个聘期内提供以下薪酬待遇;同时,学校根据高层次人才个人需求,免费提供四室两厅、三室一厅拎包入住的公寓式住房。

序号

人才类别

人才层次

业绩条件

薪酬待遇

(一)理工类学科

1

教授

A

1.近五年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项目1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

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SCI期刊一区(SCI分区以中科院发布的JCR分区为准,下同)1篇。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45-50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安家费30万元。

2

B

1.近五年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或市厅级以上项目2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

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SCI期刊三区论文1篇或EI期刊(仅限工程类)论文3篇。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40-45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安家费25万元。

3

C

1.近五年主持市厅级以上项目1项,或获得市厅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二等奖以上1项;

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SCI期刊论文1篇或EI期刊(仅限工程类)论文2篇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CSCD核心库期刊论文1篇以上)。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35-40万元/年,提供住房。

4

D

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满足学校学科或专业发展需求。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30-35万元/年,提供住房。

5

其他

正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相当于教授C,近五年主持60万元以上重要工程设计项目、技术开发项目1项以上;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与岗位工作和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1篇以上)。

教授C: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35-40万元/年,提供住房。

6

副教授

A

1.近五年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

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SCI期刊二区以上论文1篇。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33-35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安家费20万元。

7

B

1.近五年主持市厅级以上项目2项;

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SCI期刊论文1篇或EI期刊(仅限工程类)论文2篇。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30-32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安家费15万元。

8

C

1.近五年主持市厅级以上项目1项;

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CSCD核心库期刊论文1篇以上)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28-30万元/年,提供住房。

9

D

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满足学校学科或专业发展需求。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24-26万元/年,提供住房。

10

其他

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相当于副教授C,近五年主持30万元以上重要工程设计项目或技术开发项目1项以上;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与岗位工作和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1篇以上)。

副教授C: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28-30万元/年,提供住房。

11

博士

A

1.近五年公开发表SCI期刊论文1篇或EI期刊(仅限工程类)论文2篇(第一作者);

2.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28-32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安家费8万元。

12

B

1.近五年公开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第一作者发表2篇以上,且CSCD核心库期刊论文1篇以上);

2.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26-28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安家费4万元。

13

C

近五年公开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第一作者,且CSCD核心库期刊论文1篇)。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24-26万元/年,提供住房。

14

D

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满足学校学科或专业发展需求。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22-24万元/年,提供住房。

(二)人文社科类学科

15

教授

A

1.近五年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1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

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CSSCI期刊(或CSCD及以上级别期刊)学术论文2篇。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45-50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安家费30万元。

16

B

1.近五年主持市厅级项目2项;

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CSSCI期刊(或CSCD及以上级别期刊)学术论文1篇,北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1篇。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40-45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安家费25万元。

17

C

1.近五年主持市厅级项目1项;

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北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2篇。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35-40万元/年,提供住房。

18

D

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满足学校学科或专业发展需求。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30-35万元/年,提供住房。

19

其他

1.具有正高级会计师、正高级审计师职称,同时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近五年主持单位财务工作,或作为审计项目负责人主持审计工作的行业高层次人才,可按D教授引进。

2.除上述条件外,如同时获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合格证书的,可按C教授引进。

教授C: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35-40万元/年,提供住房。

教授D: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30-35万元/年,提供住房。

20

副教授

A

1.近五年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

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CSSCI期刊(或CSCD及以上级别期刊)学术论文2篇。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33-35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安家费20万元。

21

B

1.近五年主持市厅级项目2项;

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CSSCI期刊(或CSCD及以上级别期刊)学术论文1篇,北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1篇。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30-32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安家费15万元。

22

C

1.近五年主持市厅级项目1项;

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北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2篇。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28-30万元/年,提供住房。

23

D

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满足学校学科或专业发展需求。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24-26万元/年,提供住房。

24

其他

1.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职称,同时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近五年主持单位财务工作,或作为审计项目负责人主持审计工作的行业高层次人才,可按D副教授引进。

2.除上述条件外,如同时获得省级会计领军人才合格证书的,可按C副教授引进。

副教授C: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28-30万元/年,提供住房。

副教授D: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24-26万元/年,提供住房。

25

博士

A

近五年第一作者公开发表CSSCI期刊(或CSCD及以上级别期刊)学术论文1篇,北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1篇;

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28-32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安家费8万元。

26

B

近五年第一作者公开发表CSSCI期刊(或CSCD及以上级别期刊)学术论文1篇,北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1篇;

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26-28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2万元,安家费4万元。

27

C

近五年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北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2篇。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24-26万元/年,提供住房。

28

D

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满足学校学科或专业发展需求。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22-24万元/年,提供住房。

(三)艺术体育类学科

29

教授

A

1.近五年内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

2.发表CSSCI期刊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在SCI期刊二区及以上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45-50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8万元,安家费30万元。

30

B

1.近五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市厅级项目2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

2.发表CSSCICSCD)期刊(含扩展版)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在SCI期刊三区及以上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40-45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4万元,安家费25万元。

31

C

1.近五年主持市厅级及以上项目1项;

2.发表北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在SCI期刊四区及以上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35-40万元/年,提供住房。

32

D

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满足学校学科或专业发展需求。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30-35万元/年,提供住房。

33

其他

1.具有职业、行业类正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国家一级演员、国家一级编导、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工业设计高级工程师、编审等),获得行业内高水平比赛省级及以上一等奖2项,可按照教授C相关引进标准执行。

2.具有职业、行业类正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国家一级演员、国家一级编导、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工业设计高级工程师、编审等),可按照教授D相关引进标准执行。

教授C档: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35-40万元/年,提供住房。

教授D档: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30-35万元/年,提供住房。

34

副教授

A

1.近五年内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或作为参与者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

2.发表CSSCI期刊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在SCI期刊三区及以上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33-35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安家费20万元。

35

B

1.近五年内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或市厅级及以上项目2项;

2.发表CSSCICSCD)期刊(含扩展版)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30-32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安家费15万元。

36

C

1.近五年主持市厅级及以上项目1项;

2.发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在CSSCICSCD)期刊(含扩展版)发表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28-30万元/年,提供住房。

37

D

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满足学校学科或专业发展需求。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24-26万元/年,提供住房。

38

其他

1.具有职业、行业类副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国家二级演员、国家二级编导、高级工艺美术师、工业设计副高级工程师、副编审等),获得行业内高水平比赛省级及以上二等奖2项,可按照副教授C相关引进标准执行。

2.具有职业、行业类副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国家二级演员、国家二级编导、高级工艺美术师、工业设计副高级工程师、副编审等),可按照副教授D相关引进标准执行。

副教授C: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28-30万元/年,提供住房。

副教授D: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24-26万元/年,提供住房。

39

博士

A

1.近五年发表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其中CSSCICSCD)期刊(含扩展版)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

2.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28-32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安家费8万元。

40

B

1.近五年发表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

2.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26-28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2万元,安家费4万元。

41

C

近五年发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24-26万元/年,提供住房。

42

D

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满足学校学科或专业发展需求。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22-24万元/年,提供住房。

 

五、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单位 名称

一级学科(专业学位)要求

人数

人才类别

联系方式

经济与金融

学院

10

应用经济学(研究方向为金融、投资学或数字经济方向)

1

教授

联系人:

张力院长,

电话:13570248231

学院党委邓晓开书记

电话:13822587631

邮箱:384712224@

应用经济学(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或电子商务方向)

1

教授

管理学(研究方向为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方向)

1

教授

应用经济学(研究方向为金融、投资或数字经济方向优先)

1

副教授

应用经济学(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或电子商务方向)

1

副教授

管理学(研究方向为电子商务、国际商务和供应链方向)

1

副教授

应用经济学(专业学位为金融学、金融工程、投资学或数量经济学优先)

1

博士

应用经济学(专业学位为国际贸易优先)

1

博士

应用经济学(专业学位为电子商务相关领域优先)

1

博士

管理学 (专业学位为电子商务、国际商务和供应链等方向优先)

1

博士

管理 学院

10人)

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技术经济及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5

教授、副教授、博士

联系人:

刘晓丽院长,

电话:13149321200

学院总支唐剑峰书记

电话:15876367776

邮箱:

cunjinguanli@

工商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

2

教授、副教授、博士

公共管理

2

教授、副教授、博士

管理科学与工程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教授、副教授、博士

会计

学院

8人)

会计学专业: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税务相关方向

3

教授、副教授、博士

 

 

 

联系人:

韩冰院长,

电话:13828272072

学院党委冯玉书记,

电话:13702876408

邮箱:

bing@

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财务管理、管理会计或相关方向

3

教授、副教授、博士

会计学或审计学专业: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内部审计方向

2

教授、副教授、博士

外国语学院

15人)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研究方向:文学/文化/语言学)

2

教授

联系人:

邓博文院长,

电话:13729071870;

学院总支周明辉书记

电话:13543513180;

邮箱:

330205893@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研究方向:文学/文化/语言学)

3

副教授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研究方向:商务英语)

1

教授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研究方向:翻译)

1

副教授

外国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

1

教授

外国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

1

副教授

外国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

1

教授

外国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

1

副教授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英美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教育/商务英语/翻译/比较文化)

2

博士

外国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

1

博士

外国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

1

博士

美术与设计

学院

11

美术学

1

教授

联系人:

林燕宁院长,

电话:13607716780

学院总支李文丰书记

电话:13763016161

邮箱:

328649919@

美术学

1

副教授

设计学

1

教授

设计学

3

副教授

设计学

1

博士

工学

1

教授

工学

1

副教授

戏剧影视学

1

教授

戏剧影视学

1

副教授

音乐舞蹈学院

9

音乐与舞蹈学(舞蹈编导)

2

教授、副教授、博士

联系人:

樊蒙蒙院长,

电话:15018551675

学院总支林荣诗书记,  

电话:18719154829

邮箱:yywdxy2020@

音乐与舞蹈学(音乐教育)

2

教授、副教授、博士

音乐与舞蹈学(声乐、钢琴、音乐教育理论、作曲与作曲理论、音乐学理论)

5

教授、副教授、博士

建筑工程学院

9人)

林学(园林或风景园林)

2

教授、副教授、博士

联系人:

谢秋兰院长,

电话:15876398636

学院总支余国师书记

电话:13553534118

邮箱:

327748231@

城乡规划学

2

教授、副教授、博士

土木工程

3

教授、副教授、博士

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

1

教授、副教授、博士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

1

教授、副教授、博士

智能制造学院

15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

教授、副教授、

博士

联系人:

李昌庆院长,

电话:15889830325

邮箱:

1574116719@

电子信息工程

2

教授、副教授、

博士

物联网工程

1

教授、副教授、

博士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

教授、副教授、

博士

汽车服务工程

1

教授、副教授、

博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教授、副教授、

博士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

教授、副教授、

博士

数字媒体技术

1

教授、副教授、

博士

数学

1

教授、副教授、

博士

教育

学院

5人)

教育学

1

副教授

联系人:

莫烈院长,

电话:13822514728

学院党总支林琳书记,

电话:13763050007

邮箱:403998220@

音乐学

1

副教授

美术学

1

副教授

教育学

1

博士

心理学

1

博士

文化传媒学院

5人)

汉语国际教育

3

教授、副教授、博士

联系人:

于璟院长,

电话:13569100885

学院总支蒋春艳书记

电话:15766851161

邮箱:

806911254@

汉语言文学

2

教授、副教授、博士

马克思主义

学院

5人)

马克思主义理论(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伦理学、科学技术哲学、政治经济学、政治学(含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中国近现代史

2

教授

联系人:

学院党支部书记郑华,

电话:13702738226

邮箱:

279686430@

马克思主义理论(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伦理学、科学技术哲学、政治经济学、政治学(含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中国近现代史

3

副教授博士

六、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1231日。

2.报名办法:应聘者按要求填写《湛江科技学院人才引进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将此表、个人材料(含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各二级学院邮箱和邮箱抄送邮箱gbhaojob@。邮件标题名称的规范格式:“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年龄+职称+高校人才引进网”

3.资格初审

各学院党政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试讲(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获得进入试讲(面试)资格后,将由各学院工作人员将试讲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通知到应聘者本人。

(二)试讲

各学院将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组织试讲(面试),确定应聘人员建议名单,明确应聘人员聘期教学科研工作量要求和提出薪酬初步建议。

(三)考核与体检

学校干部人事处牵头组织教务处、科技处相关人员对各学院建议人员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合格人员按照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

(四)签订聘用合同与入职

入职人员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湛江科技学院人才引进信息登记表

 

来源:高校人才引进网https://

温馨提示:应聘者一定要按照招聘公告里的报名网址或者邮箱进行投递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