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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顺市定向部分高校招录选调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12 21:03:58| 点击量:

一、选调计划、定向学校和选调对象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优秀毕业生50名,其中市直部门5名,西秀区、平坝区、普定县县(区)直部门单位各5名,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县直部门单位各10名。各学校不单独设招录计划。

(二)定向学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排名不分先后)

已经参加全省统一选调的部分高校,此次不作为定向学校。

(三)选调范围

定向学校的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2018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

二、选调条件

符合招录对象的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招录条件:

选调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

2、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实践能力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能力。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3、毕业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年龄18周岁以上(2000年3月8日及以前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18周岁以上(2000年3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

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参加选调。

三、工作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发布公告后,接受学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同时,在中共贵州省安顺市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博会现场接受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至3月23日

现场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省人博会结束。

2、提交报考申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从学校就业信息网或安顺市人民政府网下载《贵州省安顺市2018年定向XXXX大学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如实、准确、逐项填写。

《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同意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交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初审(同时提交电子版)。报名时间结束前,通过电子邮件和现场报名方式,收到的报名表视为报名成功。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方式与考生核实相关信息。已经报名未接到电话的,应主动联系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经征求考生意见,对报考名额不足的职位,可进行调剂。

报考人员按照招录条件和范围规定的条件,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对象范围。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报名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二)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持《报名表》原件、学校推荐意见、个人自荐书、奖励证书原件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考试。

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能力测试。

2018年3月底,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贵阳统一组织能力测试,参加能力测试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在职位限额内录用。(具体考试地点,时间待定并于考试前5天通知)

(四)现场调剂。

考试后,选调职位仍有空额的,经征求考生本人意见,可进行职位调剂。调剂在职位限额内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录用。

(五)改报及第二轮考试。

经统一测试和调剂后,职位仍有空缺的,选调领导小组联系已报名但未参加统一测试的考生本人,经征求考生本人意见并愿意改报空缺职位的,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就近到报名考生学校组织能力测试。(具体考试地点,时间待定并于考试前3天通知)

(六)考察。

根据考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重点考察考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组织能力、基层工作心理适应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进行。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

(九)确定选调对象。

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后,确定为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选调生须于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到相应的市、县组织部门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报到后按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有关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为坚定定向选调生服务安顺、扎根安顺、奉献安顺的信心和决心,定向招录的选调生,在按照公务员法及《贵州省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的同时,可按以下政策进行管理:

1、报考市直部门职位的,工作岗位由市委组织部结合实际,安排在市直党政机关工作;报考县区职位的,工作岗位由县区组织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在县区党政机关工作。

为加强选调生的培养锻炼,选调生5年内须到乡镇(街道)、村(社区)锻炼2年以上。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经县区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录用。

选调生在贵州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安顺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3、市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时,优先从定向招录的选调生中挑选。省级机关需要补充工作人员时,优先推荐定向招录的选调生。

4、定向招录的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由当地相关部门,按程序评审认定后,可享受当地相应层次的人才有关优惠政策。

本次选调工作由中共贵州省安顺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33787590(中共贵州省安顺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电子邮箱:aszzbgwyglk@

 

附件:

1、贵州省安顺市2018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职位表

2、贵州省安顺市2018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