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7年定向华中科技大学选拔选调生
发布时间:2017-03-01 09:59:24
为服务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源头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2017年湖南省定向华中科技大学选调一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先到乡镇基层锻炼两年,再安排到省直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数量
选调对象为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体选调数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学习成绩优良。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3.在校期间获得过院系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五)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参与选调。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2017年3月3日9:00至3月15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选调生报名平台(http:// style="font-size:21px;font-family:仿宋_GB2312">)报名,按要求如实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下载打印《湖南省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经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同意后,于3月16日前交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省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列为笔试对象。笔试对象名单通过考生所在学校网站公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3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考生须提前登录选调生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申论》。
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面试对象。考生可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面试对象名单将在所在学校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主要学生干部,视情优先列为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初定于4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 考察
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四)体检
省委组织部在学校所在地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
(五)公示、签约、录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省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并在学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对象,签定就业协议,选调对象于2017年6月下旬到湖南报到,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四、有关政策
(一)岗位安排。选调生先安排到乡镇基层锻炼2年(试用期1年),人事行政关系放在乡镇。锻炼期满且考核合格,调到省直机关工作。
(二)培养措施。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本科生定为科员,硕士研究生定为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定为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可任副乡镇长,博士研究生可任乡镇党委副书记(非中共党员任副乡镇长)。锻炼期满,表现特别优秀且个人自愿留在县乡工作的,本科生可破格提拔为副科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可破格提拔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博士研究生可任乡镇党政正职,表现突出的可破格提拔为副处级领导职务。
(三)生活补助。选调生到湘工作后,本科生给予生活补助3万元,硕士研究生给予生活补助4万元,博士研究生给予生活补助6万元。
(四)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本公告由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湖南发展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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