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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才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03-27 11:51:56| 点击量:


全国一流强区

鄞州地处经济最为活跃的长三角南翼,坐拥国际港口名城、计划单列市——宁波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金融、航运、会展、商务八大中心,是全省模范生、全市全优生。鄞州区连续五年位居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第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并驾齐驱,地区生产总值稳居全市第一、全省前三。2019年鄞州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11亿元,增长7%,人均GDP为15.7万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22686美元)。

 

历史人文荟萃

夏朝已有“鄞”地,至秦朝设置鄞县,天童寺、阿育王寺、七塔寺三座千年古刹坐落鄞州。唐代诗人贺知章、北宋明相王安石均在鄞州为官。鄞州涌现出三字经作者王应麟、书法泰斗沙孟海、著名生物学家童第周、大提请演奏家马友友、诺贝尔奖获得者屠呦呦等诸多名人,拥有鄞州籍院士43名。

 

宜居宜业乐活

鄞州拥江揽湖滨海,生态环境优越,位列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区第二,鄞州公园、院士公园、东部新城生态大走廊等超大体量城市绿肺坐落其中,教育卫生资源丰富,城市商业繁荣、地铁网络发达。鄞州高品质的工作生活环境吸引大量青年人才涌入,2019年鄞州区共引进35周岁以下青年大学生2.6万人,居宁波首位。

 

简历投递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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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人才政策摘要

一、就业创业

1、个人就业补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鄞州区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符合条件的,每满1年给予个人2000元的就业补贴,期限3年,合计最高6000元。

2、企业社保补贴: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期限3年。

二、落户政策

毕业15年内具有中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人员,在宁波全大市无固定住所的,即可办理落户;硕士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技师等高层次人才,在鄞州工作并缴纳1年以上社保,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可一同迁至高层次人才专户。

三、安居保障

1、购房补贴:毕业10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鄞州就业并缴纳社保的,如在宁波首次购房,可获得所购房产的总价2%的补贴,最高8万元,所购房屋5年内不得出售。

2、租房补贴:全日制“双一流”院校或“双一流”专业的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学历或博士学历毕业生,在鄞州企业(不含五大国有银行以及邮政、电力、电信、水利等垂直管理单位)就业并缴纳社保、宁波六区范围内无住房的,分别给予每月1000-1500元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

3、公共租赁住房: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鄞州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保或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其中大专学历的毕业生需先落户口。市外户籍新引进的,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人才培养

1、硕士攻读补贴:在鄞州企业实际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岗位对口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硕士学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后可申请学费50%的补贴,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2、人才培养计划:开展“智造精英”、“堇山精英”、“服务业精英”、“技能精英”四类培养计划,入选后给与最高20万元资助;入选人才攻读对口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可享受70%-100%的学费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