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广西接收区外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
关于2008年广西接收区外高校毕业生
有关问题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有关高等学校:
感谢多年来对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为了做好接收2008年广西区外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一、我们热忱欢迎区外高校广西生源毕业生回本区就业,同时也欢迎非广西生源毕业生到广西建功立业,施展才华,大展宏图。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已正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将建设成为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大开发大建设如火如荼,急需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欢迎广大毕业生为建设广西、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做出贡献,我们努力为毕业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我们也希望继续得到各级就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合作,积极鼓励、引导、推荐毕业生到广西工作。
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为了使毕业生充分就业,我区允许广西籍毕业生(包括省区之间交换培养的毕业生)跨省就业,由毕业生直接向所在学校申请,我区不办理出省就业的审批手续。
三、到广西就业的毕业生,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请学校直接介绍到用人单位报到;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请学校直接将其介绍到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报到,中心为毕业生提供就扼要指导、就业推荐、就业信息咨询和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托管等服务,毕业生如申请在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托管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的,可直接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www.gxbys.com)上申请办理,经确认托管成功后将相关材料邮寄到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即可;党组织关系按“中共广西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程序接转;如毕业生要求直接回生源地报到的,学校可以直接将其介绍回生源所在地的市、县人事局报到。请各高校在介绍毕业生到相应单位报到的同时,及时将学生档案转寄至毕业生报到单位。
四、
五、请各有关高校于
六、广西毕业生就业网(www.gxbys.com)将不定期发布有关用人单位需求信息,毕业生可免费在网站上注册、设置并发布个人求职信息和查询就业信息。
七、我区从
八、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路69号,邮政编码:530021,联系电话:0771-5815413,传真:0771-5815420,电子信箱:gxjyb@vip.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