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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办理解约手续办法

发布时间:2023-05-07

为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工作,维护学校声誉,维护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权益,使我校毕业生拥有长期稳定的就业需求和良好的就业环境,特对我校毕业生申请办理解约手续作出如下规定:

1、所有毕业生应从自身做起,以强烈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全体毕业生的就业环境。毕业生在签约前应理性、全面地考虑,慎重签约,签约后要信守承诺。

2、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书》(在就业管理系统中应约),双方应该严格遵守协议的各项条款,信守承诺,不得随意解约。学校只受理每位毕业生的一次解约。

3、毕业生确因特殊原因需办理解约,须按照学校的规定和流程办理解约手续。具体规定如下:

(1)办理解约的时间为1月1日-5月30日。

(2)毕业生在就业管理系统中填写解约申请,上传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函件,院系审批。

(3)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协议,须向学生出具书面解约通知,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解约通知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办理,可不受办理时间限制。

(4)学校不出具任何用于毕业生办理解约手续的材料。